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3

173.除了其它事外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属天的奥秘 #4169

4169.“你的母绵

4169.“你的母绵羊、母山羊没有掉过胎”表它在良善上的状态和真理的良善。这从“绵羊”和“母山羊”的含义清楚可知:“绵羊”是指良善,如下文所述;“母山羊”是指真理的良善(参看3995, 4006节)。“良善”这个词单独使用时,是指意愿的良善;而“真理的良善”是指理解或认知的良善。意愿的良善是指出于良善而行良善;而理解或认知的良善是指出于真理行良善。对那些出于真理而行良善的人来说,这二者看似为一,是一回事;而事实上,它们彼此截然不同。因为出于良善行良善就是出于对良善的觉察行良善,而对良善的这种觉察只存在于属天之人当中。但出于真理行良善是出于记忆知识,因而出于理解或认知行良善。这等于是在没有对它是良善的任何觉察的情况下行良善,仅仅因为我们就是这样被别人教导的,或凭着我们自己的理性自行认定这就是良善。而这很可能是一个错误的真理,不过,若这真理以良善为目的,那么人出于该真理所行的,就等同于良善。
“绵羊”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祂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剪毛的人面前的绵羊,祂也是这样不开口。(以赛亚书53:7)
这论及主,在此祂被比作绵羊不是凭真理,而凭良善。马太福音:
耶稣对祂所差出去的十二个人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马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绵羊那里去。(马太福音10:5-6)
他们不可去的“外邦人”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外邦人表示邪恶(参看1259, 1260, 1849节)。“撒马利亚人的城”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绵羊”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
约翰福音:
耶稣复活后对彼得说,你喂养我的小羊;耶稣第二次又对他说,你牧养我的绵羊;第三次对他说,你喂养我的绵羊。(约翰福音21:15-17)
“小羊(即羔羊)”在此表示那些内心纯真的人;先提及的“绵羊”表示那些出于良善而实践良善的人;后提及的“绵羊”表示那些二个代表那些出于真理实践良善的人。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祂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探我。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1-40)
很明显,“绵羊”在此表示良善,也就是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各种仁之良善(关于这些良善,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予以说明)就包含在内义中。“(公)山羊”尤表那些只有信没有仁的人。
同样在以西结书:
我的羊群哪,论到你们,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判断。(以西结书34:17)
“公山羊”尤表那些其信未与任何仁联结的人。这一点从“公山羊”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公山羊”在正面意义上是指那些拥有信之真理,并由此拥有某种仁的人;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其信未与任何仁联结的人,这种人从得救的是信这一起点推理救赎。这一点也可从主在上述马太福音的经文中所说关于山羊的话明显看出来。不过,那些没有任何信之真理,同时又没有任何仁之良善的人则被掳到地狱,不用经历任何审判,也就是说,不用检查就可以证明他们陷入虚假。

属天的奥秘 #9349

9349.20-23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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